孟子则取其生的价值意涵而提出性善论,以四端之情即道德情感为人性的心理基础。
详细情形不必讨论,在这个问题上,孔子提出了他的原则:施取其厚,即施于民要丰厚。一边行道,一边求道,这是孔子的终生事业。
从当时的现实而言,孔子的回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。孔子是主张以维护名所代表的道来维持社会政治和家庭关系的,而道是现成的,并不需要制定契约一类的东西。因为他已经真正知道天命了。子路曰:‘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子曰:‘必也正名乎。这时,孔子已经过了五十而知天命之年,知天命是一个关键性的阶段。
当时应由长子弗父何继位,但弗父何不受,让位于弟鲋祀,是为历公。政治地位并不高,但他创立了儒家学派,成为一名很有影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。两国不仅都是周文王的后代,而且政治状况也很相近。
孔子所开创的中国文化传统,并没有成为过去,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去解读它。[31]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正如后来在游说过程中遇到挫折,有人向子路说,你老师的那一套根本行不通,而子路却说,我们只是做我们应当做的,至于行不通,已知之矣,即早已知道了。三年之后,公元前489年(鲁哀公六年),又离陈过蔡,在陈蔡交界的地方,遇到极大的困难,竟然无粮可吃,以致从者病,莫能兴[49]。
至于为什么没有去,大概子路所说的理由他是认可的。当他们吃不上饭的时候,有的学生也有怨言,说君子也有穷困的时候,孔子则教导他们: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。
道之行与不行,也已经付之于命了。但结果是,桓子卒受齐女乐,三日不听政。见老子的事,司马迁虽不是以十分肯定的语气说的,但也很有可能。阳虎便对孔子说:来,予与尔言。
母子二人怎样生活,由于史料缺乏,无法知道。[5]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所谓卫君待子而为政云云,只是一个假设之词,即假言命题,意即假如卫君请您主持政治,您将以何者为先?孔子的正名主张,并不是只有靠自己执政才去实行,他本人从政与否,并不重要。敛取其薄,即取于民要少。
学礼了没有,不学礼,无以立,其他再没有别的了。这两种解释的分歧在正字上,不在名字上,其实,纠正和端正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。
这应是孔子治理中都的最大功绩,是符合孔子思想的。孔子于是说:回也视予犹父也,予不得视犹子也。
因为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也,即尽到做大夫的责任罢了。应当指出,孔子的母亲是一位教子有方的伟大母亲。陈恒是齐国的执政者,在一次内乱中杀了齐简公,这事发生在孔子生前,在《春秋》三世中,属于所见世。孔子很仓促地带着几十名学生出行,先到卫国,受到卫灵公的礼遇,给他很丰厚的俸禄,相当于鲁国大司寇的奉粟六万(小斗)。事举其中,即办事无过无不及而取中。若要另外实行一套,又何必问我呢?以复古相标榜,这也是孔子和儒家的一贯做法,他的理想社会,就是古代圣人治理下的社会。
是否见过老子,或问礼于老聃[19],也有争论。[13]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
厚施而薄敛于民,这是孔子的一贯主张,对于季氏的厚取于民,他一直是持批评态度的。此事虽有些夸张,但确实能反映出孔子学习的精神。
孔子主张通过损益即改革的办法实现理想的德政,而不主张用流血的方式获得权力,从这件事即可得到证明。当乘田时,牛羊茁壮而已矣[16],即牛羊长得肥壮,不断蕃息。
夫子矢之曰:‘予所否者,天厌之,天厌之。他在不同时代、不同人的心目中形成了不同的形象,但是,一直以来,人们都想了解本来的孔子。如果说,这里有逻辑问题,那么,这是一种应用逻辑、政治逻辑,不是一般的所谓纯粹逻辑。但是,知天命之命与命运之命是不是同一个命呢?我们以后还会讨论这个问题。
无讼是他的理想,但是要做到无讼,就不仅仅是司寇的事情,而是整个社会治理的事情。好从事而亟失时,可谓知乎?曰:不可。
对养生送死之事也有明确规定,实现了路不拾遗,器不雕伪[34]的景象,人民的道德水准有很大提高,大家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而不追求华丽。因此,孔子的晚年很凄惨。
公元前501年(鲁定公九年),孔子五十一岁时,被任命为中都宰,相当于后来的县长。但这是不是完全回到古代社会,则是另一个问题了。
有人认为,名即名分,正名即纠正名分上的用词不当[54]。由于南子把持朝政,作风又不好,因此,子见南子之事,连学生子路也不高兴,孔子只能发誓说,如果我有什么不对,天惩罚我。[38]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他自知将不久于人世,于是唱出了最后的心声。
这时,齐国又有人想加害于孔子,孔子已经知道了,而齐景公则说:吾老矣,弗能用也。大概叔梁纥很盼望得子,故祷告于丘山,果然生下一子。
子路曰:‘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:亲于其身为不善者,君子不入也。这期间,有的弟子已经回国,有的从政,冉有则做了季康子的宰臣,并且在齐鲁之间的一次战争中立了战功。
前一个君字是实际的君,后一个君字是名,代表君所应当遵守的原则即君道。古时认为,六十多岁结婚即不合礼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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